《人生的意義與人是意義的動物》
「人是意義的動物」。人為自己的行動設定目標,更對自己的目標有一套意義式的說法。人有意識地或不自覺地想知道自己出現於宇宙與世間所為何來;較能深思的人也希望自己的人生不致一切枉然。
時至今日,人類來自自然已不容懷疑。證據與知識也顯示,人類可能滅絕,太陽系與地球也可能毀滅。當人類可能灰飛煙滅時,人類曾經在宇宙出現過的事件並無意義;連人類的曾經存在都無意義,個別人的人生當然更無意義。人需有智慧與勇氣面對自己的人生並無意義、人類並不偉大與人類並不被需要等的真相。
個人認為「人生本身並無意義」或「人生在先天上並無意義」。但人生意義的問題常浮現於人心,它甚至是一些人一生努力的方向,這些都是事實。它們是怎麼發生的?個人認為,首先人天生配備有意義軟體,或意義是人之動物本性(或人性,或感性)的內容之一。「人性」不可能完全戒除,所以「人生意義」的事必浮現於我心。另一原因為人是有主體性或自我的,人的「理性」不希望人生空來一場,因而「追求人生的意義」。是故,關心與追求意義是人生的宿命。
人類可能建立什麼樣的意義?因為人類可能毀滅,故永恆的意義不可能存在,人類只可能建立有限的人生意義,也就是說只在人類社會內有效的人生意義。
怎樣才算人生有意義?個人認為,「人生意義只和真、善有關」,也就是說,只有當我們做了真與善的事情時,我們的人生才有意義。
善只是人類關心的議題;真的知識如果在人類滅絕後,這個知識也是沒有觀看者與操縱者的知識,有無此知識就宇宙變化而言無差別;所以,真與善的人生意義終究只具人類共同主觀的價值。
總之,人必然是意義的動物,人生的意義只和真、善有關,人生的意義只在人類社會內有效。
陳立民 Chen Lih Ming (陳哲) 撰於 13 Nov 2016
20161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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