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

《人、動物與 AI 的智能》

《人、動物與 AI 的智能》
人有智力,動物有智力,當代發展的機器人與 AI(artificial intelligence)也有智力,三者共享的智力現象宜在用語上顯示其關聯性。

個人主張「人是理性的動物」;「理性」建構人的主體性或使人產生自我,「理性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。個人又主張,人是「一 mind 二室」,即 mind 有理性室與感性室;個人認為 mind 具三層同心圓結構,此結構體核心為自我,其外一圈為感性或人的動物性,再外的一層為理性;個人認為感性實為人的動物性,此感性因距核心近最能影響核心,但人只有理性化才能成為擁有主體性的自我,雖然完全超越感性或完全理性化是不可能達到的。
人的動物性不可能完全去除,此動物性與其它動物一樣有智力,只是人除了動物性之外還有理性;對於人動物性的智力與其它動物的智力,這種共享的智力現象在語言上可用「智能」或「心智」詞語表達其相關性;後者「心智」一詞所以同時適用於人的動物性與動物,因為詞中「心」字與相關的英文 “heart” 字都具「與『自我』有關」及「感受強烈、深刻」的意思;個人的「心智」是「動物心智」的簡稱。
至於 AI,它們沒有情緒,無心,故「人工智能」譯法較佳,而「人工(動物)心智」較差。
綜合上述,如將人之動物性、其它動物與 AI 三者的智力現象用同一詞表達關聯性,個人認為「智能」甚佳。
康德主張「人是理性的動物」。其智力相關的概念除「理性」外還有個 “Verstand”(英譯 “intelligence”),此概念既非「理性」,在康德應該落入「人之動物性」範圍,在個人則落入「感性」範圍;因此個人主張將 “Verstand” 譯為「智能」,其次也可譯為「心智」,至於常見的「知性」譯法則在語言上不能直接顯示與動物及 AI 的關聯。
海德格在《存在與時間》一書中的 “Verstehen”(英譯 “understanding”)概念,個人認為屬於「感性」現象甚於理性現象,因此較屬「(動物)心智」或「智能」類。
“Philosophy of mind” 一詞常見「心智哲學」與「心靈哲學」兩種譯法,個人以上所論對此二譯名衝突不大。
台灣許多人認為人是「身心靈」合體,前二者英譯分別為 “body” 與 “mind”。個人認為「一 mind 二室」,理性室與感性室。「靈」如何安置?是第三室嗎?個人認為一般所謂的「靈性」或「慧根」實屬感性現象,是誤被提昇的「人動物性」現象,實低於理性。

「理性、感性與自我研究」陳立民 Chen Lih Ming (陳哲) CLM 於 1 Nov 20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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