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學在實務上發展得非常精彩,但法學理論或法理學的主要內容其實可能是哲學與政治學;哲學談善與真非常深入,到法律哲學講的深度就不夠;法學理論也談權力制衡理論,但這可能是從政治學搬過去的。法律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問必須更堅實地建立自身的理論,否則會被質疑是應用科學。
5 Jun 2016
★邀請google「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」圖片,可見約300張圖片;在臉書搜尋陳立民粉絲專頁★個人有幾個Blogspots,較花時間,內容皆新穎,有時部份目錄更新較慢,保證★本blog「主要內容」只在右側目錄「上半部」;目錄依括弧樣式分為《社會科學原理 政治學 民主》、【實際政治 理性化】與〔理性哲學〕三大類★版主主張人「以人權取代主權與國家安全」、在民主與獨立兩條路線之外「人權是台灣的第三條國家路線」與「理性化是台灣的第四個國家方向」★版主世界第一創作例:「政治學的第一原理since2012」、「社會科學成立的必要條件since2015」、「道德的定義 尊重人的主體性 尊重人格尊嚴since2015」、「中國近現代史的分期問題since2013 應以辛亥革命為起點」、「金字塔英文文法 三次元英語語法」★2008-2016「台灣最危險的時代」,版主為台灣民主與人權組織「拒統陣線」、「網友行動平台」與「人權陣線」等社運團體街頭抗爭,是為版主人生的「社運時代」或「哲學實踐」時代★曾就讀於德國海德堡與Freiburg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班,曾任教大學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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